厦门盈亦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
主营产品: 可编程序控制器、PLC模块、CPU处理器、机架电源端子,自动化
工业机器人利好!刚刚,工信部发文
发布时间:2024-11-24

7月30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,根据行业发展变化和有关工作部署,工业和信息化部对《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》和《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》进行了修订,形成了《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(2024版)》和《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实施办法(2024版)》。

《规范条件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工业机器人关键零部件、本体制造及集成应用企业,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,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。鼓励企业按照规范条件自愿申请规范公告,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实行公告管理。

基本要求方面,《规范条件》提出,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设立,符合机器人产业发展政策要求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,且从事工业机器人相关业务时间不少于三年;具有固定的研发和生产场所,并与企业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规模相适应;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,有良好的履约能力,依法纳税,近三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,无重大质量、生产安全等事故,无不正当竞争行为;研发生产的产品应符合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,且近三年内未出现侵权行为;财务状况良好,财务数据真实可信,并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;近三年,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3000万元;本体制造企业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5000万元;集成应用企业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1亿元。

技术能力和生产条件方面,《规范条件》提出,上年度营业收入小于5000万元(含)的企业,近三年每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5%;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(含)的企业,近三年每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4%;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,近三年每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3%;单独设立研发团队或部门,具备产品(含软硬件)数字化研发设计能力,可根据客户需要设计开发相应产品;建有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,部署智能制造装备,集成相应的工业软件和网络,能够实现规范化的工艺生产流程。


展开全文
拨打电话 微信咨询 发送询价